为进一步强化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医学中心功能定位与职能,完善医学中心各子系统建设,经研究决定,将中心原9大基地调整为12大基地、分中心。分别是:实验诊断中心、高端医学成像中心、医学大数据中心、传染病救治基地、呼吸与重症救治基地、急危重症救治中心、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核与辐射救治基地、儿童医学中心、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基地系统、应急医学研究院和流调中心。

我医学中心将通过医院发文,明确各基地和分中心的核心科室、责任人及权责,通过年度计划、总结与月度进展汇报等形式,保障医学中心各项建设发展工作进一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