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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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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入组
成功参加临床试验
试验详情
致尊敬的志愿者: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_将作为研究单位进行一项评估伏美替尼对比安慰剂辅助治疗携带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非经典突变且接受根治性切除术后伴或不伴辅助化疗的 IBIIIB 期非小细胞肺癌受试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对照、双盲、全球多中心 III 期研究(FIRMOST),本研究已获得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现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受试者参加试验。
【适应症】
携带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非经典突变且接受根治性切除术后伴或不伴辅助化疗的 IB-IIIB 期非小细胞肺癌
【研究目的】
通过II-IIIB期人群的无病生存期(DFS),评价伏美替尼对比安慰剂用于EGFR非经典突变的NSCLC受试者辅助治疗的疗效;次要目的:进一步评估伏美替尼对比安慰剂辅助治疗EGFR非经典突变的NSCLC的疗效。评估伏美替尼对比安慰剂辅助治疗EGFR非经典突变的NSCLC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探索性目的:比较伏美替尼与安慰剂辅助治疗EGFR非经典突变的NSCLC对中枢神经系统(CNS)复发的影响。探讨EGFR非经典突变的NSCLC受试者复发的机制,并探讨基线循环肿瘤DNA(ctDNA)与疗效的关系。评估伏美替尼对比安慰剂辅助治疗EGFR非经典突变的NSCLC对健康相关生活质量(HRQoL)的影响。探索伏美替尼对比安慰剂辅助治疗EGFR非经典突变的NSCLC对受试者复发和后续治疗的影响
【入排标准】
1.对本试验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岁;日本或台湾地区受试者年龄≥20岁。
3.组织学确诊的原发性非鳞NSCLC。
4.必须进行原发性肺癌全切术和系统性淋巴结清扫(R0切除):术式可能包括肺叶切除术、袖状切除术、双肺叶切除术和全肺切除术,具体术式由主治医师决定;所有手术切缘必须肿瘤阴性;分别切除的纵隔淋巴结或切除肺叶的边缘淋巴结不能有结外侵犯。
5.术后病理证实为IB期、II期、IIIA期、IIIB期(仅限T3N2M0)受试者,疾病分期按照国际抗癌联盟(UICC)和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AJCC)第9版肺癌分期标准。
6.经CLIA或同等认证实验室或经国家认可的机构认证的实验室的肿瘤组织或血液检测,通过经验证的NGS或经验证的PCR检测确认携带EGFR非经典突变(包括20外显子插入突变、PACC突变和/或经典样突变等单突变或共突变),并能提供EGFR检测报告。
7.筛选期同意提供来自NSCLC手术切除获得的存档肿瘤组织标本(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组织块[首选]或至少15张FFPE肿瘤组织的未染色连续切片),且必须随附病理报告。在肿瘤组织不足(可用切片<15片)的情况下,需与申办者讨论后,确定受试者是否入组。
8.随机化时应从手术和标准术后辅助化疗(如适用)中完全恢复,不能在手术后4周内开始研究药物治疗。对于没有接受辅助化疗的受试者,手术与随机化之间不能超过10周;对于接受辅助化疗的受试者,手术与随机化之间不能超过26周,从化疗最后一次给药到随机化日期至少间隔2周(但不超过10周)。受试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任何手术后必须达到术后伤口完全愈合
•开始研究治疗时,受试者的与既往治疗相关的毒性必须恢复至≤CTCAE 1级,但脱发或神经病变除外
9.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PS)评分0-1分,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无明显恶化;预计生存期超过3个月。
10.受试者骨髓和器官功能良好(首次给药前2周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生长因子治疗),定义如下:
•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00/μL;血红蛋白≥9 g/dL;血小板计数≥100,000/μL;
•肝功能: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总胆红素(TBL)≤1.5×ULN,或存在证实的Gilbert综合征(非结合型高胆红素血症)时TBL≤3×ULN;
•肾功能:肌酐清除率≥ 45 mL/min (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140–年龄)×(体重,kg)×(0.85,若为女性)72×(血清肌酐,mg/dL)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11.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女性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则被认为具有生育能力:已初潮、未达到连续≥12个月闭经的绝经状态(除绝经外无其他明确原因),且未因手术(如切除卵巢、输卵管和/或子宫)或研究者确定的其他原因(如苗勒管发育不全)导致永久性不孕。可根据当地指南或法规调整有生育能力的定义。WOCBP必须遵守以下指导:
•WOCBP必须同意在治疗期间和终止研究治疗后至少60天内保持禁欲(不进行异性性交)或采取避孕措施,避孕方法包括屏障方法(如避孕套)加另一种避孕方法,以确保年失败率<1%。
注意:年失败率<1%的避孕方法包括双侧输卵管结扎、男性绝育、抑制排卵的激素避孕药、释放激素的宫内节育器和含铜宫内节育器。
•应根据临床试验持续时间以及受试者的首选和惯常生活
2.年龄≥18岁;日本或台湾地区受试者年龄≥20岁。
3.组织学确诊的原发性非鳞NSCLC。
4.必须进行原发性肺癌全切术和系统性淋巴结清扫(R0切除):术式可能包括肺叶切除术、袖状切除术、双肺叶切除术和全肺切除术,具体术式由主治医师决定;所有手术切缘必须肿瘤阴性;分别切除的纵隔淋巴结或切除肺叶的边缘淋巴结不能有结外侵犯。
5.术后病理证实为IB期、II期、IIIA期、IIIB期(仅限T3N2M0)受试者,疾病分期按照国际抗癌联盟(UICC)和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AJCC)第9版肺癌分期标准。
6.经CLIA或同等认证实验室或经国家认可的机构认证的实验室的肿瘤组织或血液检测,通过经验证的NGS或经验证的PCR检测确认携带EGFR非经典突变(包括20外显子插入突变、PACC突变和/或经典样突变等单突变或共突变),并能提供EGFR检测报告。
7.筛选期同意提供来自NSCLC手术切除获得的存档肿瘤组织标本(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组织块[首选]或至少15张FFPE肿瘤组织的未染色连续切片),且必须随附病理报告。在肿瘤组织不足(可用切片<15片)的情况下,需与申办者讨论后,确定受试者是否入组。
8.随机化时应从手术和标准术后辅助化疗(如适用)中完全恢复,不能在手术后4周内开始研究药物治疗。对于没有接受辅助化疗的受试者,手术与随机化之间不能超过10周;对于接受辅助化疗的受试者,手术与随机化之间不能超过26周,从化疗最后一次给药到随机化日期至少间隔2周(但不超过10周)。受试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任何手术后必须达到术后伤口完全愈合
•开始研究治疗时,受试者的与既往治疗相关的毒性必须恢复至≤CTCAE 1级,但脱发或神经病变除外
9.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PS)评分0-1分,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无明显恶化;预计生存期超过3个月。
10.受试者骨髓和器官功能良好(首次给药前2周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生长因子治疗),定义如下:
•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00/μL;血红蛋白≥9 g/dL;血小板计数≥100,000/μL;
•肝功能: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总胆红素(TBL)≤1.5×ULN,或存在证实的Gilbert综合征(非结合型高胆红素血症)时TBL≤3×ULN;
•肾功能:肌酐清除率≥ 45 mL/min (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140–年龄)×(体重,kg)×(0.85,若为女性)72×(血清肌酐,mg/dL)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11.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女性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则被认为具有生育能力:已初潮、未达到连续≥12个月闭经的绝经状态(除绝经外无其他明确原因),且未因手术(如切除卵巢、输卵管和/或子宫)或研究者确定的其他原因(如苗勒管发育不全)导致永久性不孕。可根据当地指南或法规调整有生育能力的定义。WOCBP必须遵守以下指导:
•WOCBP必须同意在治疗期间和终止研究治疗后至少60天内保持禁欲(不进行异性性交)或采取避孕措施,避孕方法包括屏障方法(如避孕套)加另一种避孕方法,以确保年失败率<1%。
注意:年失败率<1%的避孕方法包括双侧输卵管结扎、男性绝育、抑制排卵的激素避孕药、释放激素的宫内节育器和含铜宫内节育器。
•应根据临床试验持续时间以及受试者的首选和惯常生活
【研究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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