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护理部
发布者:宣传部
时间: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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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持病房清洁、安静,病区内禁止吸烟。
2. 爱护医院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 探视人员应遵守病区作息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探视患者。探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5:00~20:00;周六、周日,10:00~20:00。
4. 有序探视患者,每次不超过2人。因小孩抵抗力较低,谢绝学龄前儿童探视。患传染病者一般不得探视、陪伴住院患者。
5. 为了保证患者的健康和安全,由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开具留陪医嘱,方可留陪。
6. 陪伴不得携带躺椅、气垫等卧具进入病房。为保证患者休息及安全,陪伴不得坐、卧病床。
7. 探视、陪伴人员必须遵守院规,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及其他医疗记录。在查房及治疗时间,陪伴人员应主动离开病房。如需了解病情,待查房结束后或在约定时间向医护人员询问。
8. 探视、陪伴人员不得私自带患者外出,不要谈论有碍患者健康和治疗的事宜,应协助医务人员工作,鼓励患者配合治疗和护理。
9. 鼓励陪伴人员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利于医院不断改进工作。
【护理部】住院患者探视和陪伴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