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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部】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来源:护理部

时间: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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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院患者身份识别

1. 住院患者实施统一的住院信息编码(住院病历号)管理,住院病历号作为识别住院患者身份信息的唯一编号,每一个编号唯一对应一名住院患者。

2. 患者入院时,护士应核对患者入院证、住院病历号、身份证及电脑相关信息,并请患者或其近亲属参与患者身份信息确认,确保患者信息准确。

3. 所有患者住院期间必须全程佩戴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的标识。腕带上的信息需打印(特殊情况可手工填写),主要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病区、住院病历号、入院时间、二维码等。

4. 护士为患者进行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手术、有创操作、发放特殊饮食等各项操作、治疗、护理、检查及转运前等,必须进行患者身份识别和查对。

5. 进行患者身份识别时,至少同时使用2种信息识别患者身份,如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住院病历号等,其中必须包含住院病历号。至少同时使用2种方法识别患者身份,如开放式提问、使用PDA扫描腕带二维码、核对床头信息、核对腕带。

6. 严禁仅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身份的唯一依据,也不得仅凭PDA扫描腕带二维码进行患者身份确认。

7. 各项诊疗操作前,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二)门急诊患者身份识别

1. 就诊卡号是门急诊患者就诊身份识别的唯一标识。

2. 门、急诊患者就诊时,患者可使用身份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智能自助机或人工窗口建档办理就诊卡或纸质版就诊二维码,或在手机端登录医院APP,生成电子就诊卡及就诊二维码。每一个二维码对应唯一的就诊卡号,就诊二维码中的各项信息是患者在门、急诊就诊的身份识别信息。

3. 对于门诊、急诊患者就诊时,一般可不佩戴腕带,应结合患者就诊卡、身份证等证件核对病历、处方、申请单、导引单等识别患者身份信息。

4. 护士在为门、急诊患者进行标本采集、给药等诊疗护理时,需进行开放式提问,由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再核对患者的就诊卡与导引单、发药单眉栏上的信息,确保正确识别患者。

5. 对于急诊留观、昏迷、认知功能受损、危重及抢救等患者应佩戴腕带,腕带上有患者的姓名、性别、床号、就诊卡号等信息,字迹清晰、工整。

6. 患者转出急诊室时,急诊专职导诊员与急诊科护士核对患者信息,至少2种识别方法,如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卡号等,双方在转运交接本上签名。

7. 急诊患者收入病房或进入手术室,急诊转运医务人员与病房或手术室接收患者的工作人员进行2人核对,识别患者信息,并交接患者病情、治疗、药物等,双方在转运交接本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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