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财务处
发布者:宣传部
时间: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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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7号令:《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当前,我国不稳定因素多元复杂,疫情造成的风险逐渐显现,预计非法集资案件高发态势仍将持续,涉非涉稳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社会非法集资向卫生健康领域渗透蔓延的现象不容忽视,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非法资金的情况尤为突出。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是为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用法治的办法加强重点领域监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而制定的条例。
学法用法护小家 防非处非靠大家——防范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