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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医院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的《中国药学会咳喘药学服务门诊建设规范》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资料来源:药学部

发布者:宣传部

时间: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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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中国咳喘药学门诊建设与服务团体标准——《中国药学会咳喘药学服务门诊建设规范》正式发布,次日开始施。该标准由中国药学会药学服务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制,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为主要起草单位。内容上突出了咳喘慢病药学服务专科特色,也为国内其他专业药学门诊的建设与规范化服务提供了借鉴,是国内药学门诊服务领域的创新之举。

近年,以慢阻肺、哮喘为代表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已被WHO列为全球“四大慢病”之一,咳喘患者规范性用药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随着药学服务从“以药品为中心”向“以病人为中心”的转型,药师已成为心血管、内分泌、呼吸系统慢性疾病管理体系中的重要成员。在我国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PCCM)建制与国际接轨的背景下,中国药学会、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医师分会于2020年共同发起,并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咳喘药学服务门诊”项目。为了项目长远规范化发展,让不同地区、不同等级医院开设的咳喘药学服务门诊能够提供高质量、同质化的咳喘药学服务,中国药学服务专业委员会牵头制定了《中国药学会咳喘药学服务门诊建设规范》团体标准。

本团体标准由中国药学会药学服务专业委员会发起,组织国内呼吸疾病领域经验丰富的药学、呼吸、中医、儿科以及循证医学专家组成团体标准起草委员会。委员会通过文献调研及多次工作会议,并采用德尔菲法结合层次分析法确定标准条款,确定了22条建设问题和25条关键指标,形成团体标准框架。

2022年,依据团体标准与技术规范工作委员会建议及要求,在团体标准框架基础上,中国药学会药学服务专业委员会委托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牵头,组织北京中日友好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贵州省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了团体标准补充完善工作。通过初稿撰写、交互审核、共同审议、全稿复审、全稿审校和全国26家省级咳喘药学门诊牵头单位专家会评审议等过程,标准全文完稿,提交中国药学会。

该标准主要包括了咳喘药学服务门诊的组织建设、服务过程、质量管理与改进评价三部分内容,针对咳喘药学门诊软硬件建设、服务内涵、服务质量管理与评价改进等方面提出了规范化建设意见。

据悉,该团体标准是医疗机构创建和开展CWPC工作的推荐性标准,同时也是创建、认证、复评、复审工作的重要审评依据。该团体标准发布后将在全国各省市医疗机构广泛宣贯,宣贯对象为医疗机构参与呼吸疾病药物治疗工作的医生、药师以及护理人员等,以期充分发挥团体标准在规范咳喘药学服务中的作用,最终惠及临床患者,完善咳喘患者的治疗效果,提高咳喘患者的生活质量。


同济医院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的《中国药学会咳喘药学服务门诊建设规范》团体标准正式发布